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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开放看待文明:人类史上的三种社会秩序

先知书店 大卫写诗 2022-05-05



多数情况下我们并不是先理解后定义,而是先定义后理解

—— 沃尔特・李普曼




1789年,鸭嘴兽的标本被人寄到英国——它的身体像毛茸茸的水獭,尾巴形状和海狸一样,四肢短且有蹼,和鸭掌很相似,最为奇怪的是,嘴巴上好像被安装了一个假的鸭嘴,十分怪异。

 

英国人将此事当成了恶作剧。很多人认为,它是“用海狸和鸭嘴缝合出来的假货”,因为一个既会哺乳、又用肺呼吸,却是鸭嘴鸭脚的卵生动物——它完全超出了人们当时对“哺乳类”这一分类的理解。直到若干年后人们看到了活着的鸭嘴兽,才相信它是自然界真实存在的。

 

在更为复杂人类社会中,因“分类方法”偏差而导致的误解,更是屡见不鲜。这不但成为认知的阻碍,甚至还造成了极大的灾难——

 

比如,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用“科学方法”对人种分类——世界各国相继通过“绝育法案”,限制劣等民族生育;纳粹以“劣等民族的名义”大规模屠杀犹太人、吉普赛人、斯拉夫人.....


“分类”作为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,在某种程度上也同样限制了我们对世界的认识——因为对一个事物的分类背后,体现的是我们的认知,我们如何定义与分类一个事物,往往就决定我们将如何看待与处理它们。



▌对人类秩序最常见的两种分类方法


若论对人类影响最大的,莫过于对社会秩序的分类了,因为秩序决定了一个社会的“运转”法则。当下对人类秩序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两种:

 

◎按时代划分:通过“历史规律”界定人类秩序


历史决定论的视角,将人类秩序分为“原始社会-奴隶社会-封建社会-资本主义社会……”等等。

 



这种“标准模型”简单易记,还给了人们“掌握历史规律”“人类必然进步”的安全感,因此最为流行。

 

◎按地理分类:用族群与文明来定义人类秩序

 

按照地域,很多人将人类秩序分为“西方文明-中东文明-远东文明”。更精细的分法,则是按区域性(宗教)区分。

 

亨廷顿认为,人类当今的主要冲突,是各个“文明体”(宗教)之间的冲突:基督教文明、伊斯兰文明、儒家文明、印度教文明……

 

这种观点满足了当代人“多元文明”的野心。911事件至今,西方反恐战争和伊斯兰国家的变迁,也成为该学说的佐证。于是“文明冲突说”越来越流行。

 

尽管以上两种是当下对人类秩序的“主流分类”,然而历史的走向从来就不是“必然”的,人类也不是时代或地域的被动产物。


作为会思考、会创造的生物,人们也绝不会甘于落入时代或地域的“宿命”。正如思想家迈克尔·波兰尼所说:“正是因为人的作为、人的责任感,时代、地理才被赋予了‘秩序’的意义。”


历史没有必然的规律,因为在面临利弊、道德的权衡时,人的选择是没有“必然规律”可循的——想要归纳历史的规律,想要探究历史哲学,都是水中捞月、雾里看花。


比如,有的国家从来没有过奴隶制、封建制,考古证据也不支持他们做事后“追认”;20世纪至今,即便西方世界的某些民选政府,也常有干扰司法、垄断经济等恶行,导致国家陷入衰退和动乱。


 


相反,在中世纪的自治城邦,私有财产、司法权威得到充分尊重。一些贫苦出身的天才,因此获得机会,创造出空前绝后的文化奇迹。


文明与族群同样不是秩序的来源。与其说“每个族群都有文明”,不如说“每个族群都有野蛮”:一种公然主张奴役弱小、残杀平民的“秩序”,不会被任何正常人当成“文明”来推广。

 

因此,已有的两种分类方法,既缺乏事实层面的解释力,又缺乏道德层面的说服力。更致命的缺陷在于:依靠它们,我们不仅无益于对比、借鉴,反而导致了更大的混乱。


那么,是否存在一种对人类秩序具有普遍解释力的分类方法——既符合事实和正义,又让人们对“秩序的优劣”无可推诿,还能让良善的秩序能够持续扩增、造福更多人?

 

 

▌从三大“机会”重新审视人类秩序

 

20世纪末,波普尔、哈耶克、诺斯等人,站在休谟、斯密等巨人的肩膀上,建立起一套全新的分析框架。

 

他们剥离了意识形态的干扰,重新定义了人类秩序:一个人无论出身任何时代、阶层、种族、信仰,其生存和发展,取决于他获取的“三大机会”的可能性。

 

◎经济机会

 

“经济机会”不仅限于解决温饱,而是一个人创造财富、干成事业、自我实现的机会。然而,在文明演进的各个时代,经济机会并不总是向所有人开放。

 

◎政治机会


相比经济,政治才是真正决定“社会规范”最底层的逻辑。良善的政治,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。和平、公正的开放政治机会,可以防止暴力,也可以让品行高洁、年富力强的人更容易脱颖而出。

 

◎社会机会

 

除了财富和权力,社会荣誉、职业成就、人格魅力、人生意义等机会,也是每个人的必需品。例如医生、教授、法官、宗教领袖等职业,其收入、权力、舒适程度或许不高,但是因其社会荣誉的价值,对人们很有吸引力。


从这“三大机会”出发重新审视人类的社会,可以突破传统意义由于民族感情、意识形态,甚至时间空间预设带来的偏颇。可以很清晰地看到,自文字产生以来,人类社会只存在三种秩序:

 

 

“封闭”秩序:世袭的秩序

 

“封闭”秩序的首要目标是维系稳定,因此必须压制自由竞争,所有机会都是高度封闭的。

 

◎机会依靠世袭分配,抹杀公平竞争。

 

任何人从出生到死亡,能获得的经济、政治、荣誉机会,都不是公平竞争、自愿选择来的,而是按照世袭阶层分配的。例如在古代,士农工商之下还有“贱籍”:婢女、戏子、妓女、乞丐……这些人及其后代再有钱社会地位仍然底下,官家子弟再有演艺天赋,也不能从事此类“贱业”,否则就是离经叛道。

 

◎阶级跃迁要靠社会“大洗牌”

 

在封闭秩序里,一个人再有才能和品德,也很难逾越阶层,获得施展的机会。因为机会不是以才华与德行来分配,而是被暴力、强权垄断;只有当整个社会大洗牌的时候,利益格局才会随之洗牌——失败者被斩草除根,胜利者继续世袭垄断。



 

人类历史绝大多数时期,都处于 “封闭秩序”

 

“封闭”秩序,并不仅仅是政治、经济阶层的固化,哲学、宗教、风俗、社会心理、意识形态等等的演化,都可能成为“封闭”秩序卷土重来的助力。


为了维持暴力优势,所有封闭秩序都会控制贸易,限制一切创建经济、政治组织的权利。例如在很多帝国,民间的行会、商帮、地方的豪族、朝中的“结党”,都会被定期清除。


波普尔在《开放社会及其敌人》中,厘清了秩序演进的线索,并毫不留情地揭露了“封闭秩序的哲学黑名单”:柏拉图的理想国,黑格尔的进步主义……

 

根据此线索,人类社会95%以上的时候,其实都处在“封闭”秩序。

 


“半开放”的秩序:过渡的秩序

 

“半开放”的秩序,处于原始秩序、开放秩序的过渡状态。其特点包括:

 

◎机会只向部分人开放,或是有限制地开放。

 

在“半开放”的秩序里,经济、政治机会只对特定阶层、特定领域开放。通常情况是,平民即便抓住经济机会发家致富,也很难参与政治、荣誉的公平竞争……

 

例如日本明治维新后,士农工商的旧等级被废除。平民开始拥有姓氏,但是创业、从政的机会仍被严格限制。矿业、铁路、银行等上游产业,被贵族财阀垄断。

 

◎可能走向开放社会,也可能重回封闭社会。

 

当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,人们逐步走出血缘、裙带关系的小圈子,与陌生人合作分工。

 

但是,由于私有产权、法治契约不受尊重,国家权力时常超出必要限度,危害百姓的正当权益。当公平竞争受阻时,人们就会热衷于维系特权,购买特权。

 

“半开放”社会,是一个精英主导的特权社会。特权既来自世袭,又来自竞争。然而,“任人唯亲”和“任人唯贤”的选拔标准,绝对无法长期共存。当这两种标准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,就是国家痛苦转型,甚至陷入动荡的时候。当两者被贯彻一致,过渡状态就会结束。过渡状态结束之后,可能走向开放社会,也可能重回封闭社会。

 

例如,拉美的地理资源与北美相当,经济也一度跻身发达行列。但是贝隆、查韦斯等政治强人,以“打击垄断、分配正义”等借口压制公平竞争,控制经济机会。最后,整个国家堕入贫困、动乱的深渊。

 

 



“开放秩序”:竞争的秩序

 

什么是开放秩序?很多人都曾试图对该秩序作出定义,例如“全球化”、“个人自由”。最广为人知的定义是“资本主义”、“市场经济”、“有限政府”、“法治国家”、“契约社会”……


但是在哈耶克等人看来,这些定义都不准确。为了解释清楚“开放秩序是什么”,我们不妨先搞清楚——开放秩序不是什么?

 

◎开放秩序不等于“资本主义”,开放秩序的根基是能调动人创造的底层动力


开放秩序不等于“资本主义”,开放秩序的根本动力也不是资本,而是资本背后那些能调动人创造的底层动力——尤其是以私有产权、价格信号和企业家精神为代表的。

 

私有产权:财产权不是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创设,相反,是财产权创设了律法、道德,以及政府和国家。“经济学之父”亚当·斯密说,只有人类才会通过手势或语言区分“你的”“我的”。财产权是人类文明的基石,是野蛮与文明的分水岭。如果说人们不再明确地界定和遵守“你的是你的,我的是我的”,而是都追求“我的是我的,你的也是我的”,人类就退回到野蛮的状态,更难以有动力创造出任何新事物。

 

价格信号:价格的本质,是人们的需求程度,以及产品的稀缺性、可靠性。价格信号是判断经济机会的唯一参考,是一个经济体中最宝贵的“数字财富”。正是借助价格信号,企业家才有动力估算利润,决定是否投资;劳动者有动力通过估算薪资,决定是否应聘;消费者才有动力通过估算价格,决定是否购买。

 

企业家精神:促成开放秩序的核心动力,是企业家精神,企业家精神并非只有企业家才有,因为企业家精神的核心是冒险与创新,是遵守契约,敢于冒险,富有眼光、创意、激情和领导力……推动人类进步的一切其实都与这一精神有关。


因此,资本主义不等于开放秩序。资本从来不是开放秩序的主导因素,它只是最引人注目而已。


◎开放秩序不是理性设计的“完美秩序”,而是在漫长岁月中“自然生长”出来的结果

 

波普尔所说的“开放社会”,诺斯将其称为“开放准入的社会秩序”,而哈耶克把它称为“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”。

 

哈耶克认为,人类无法脱离时代和地理。但我们也能凭着理性和情感,有意无意地融入、调试社会秩序。

 

人们一直以为“现代文明”的“开放秩序”,并不是某一群体设计出来的,而是在漫长岁月中“生长”出来的,一种介于“本能与理性之间”的秩序。


开放、公平的竞争秩序,不能消灭苦难和不公,不能保证人们得到幸福和完美,但可以让人们及时地纠错。

 

例如,离婚、移民,都是一种纠错机制,其代价非常高昂。但是通常只在开放秩序中,人们才有这种机会。并且公平竞争、资源重组可将代价降到最低。


基于以上两点可知,“资本主义”、“市场”、“法治”,等等……只是开放秩序的外在表现。既然是外在表现,就很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:


一种是虽然用了这些“外在表现”,但是实质上却与开放秩序并不符合。比如,北欧一些标榜民主的国家,政客以给穷人承诺更多高福利上位,但最终却乘机扩权,就可能侵蚀开放秩序的根基。


另一种是用外在表现的某个特征,指代开放秩序。比如,用“资本主义”指代开放秩序,用“资本家”指代开放社会的敌人,这里的资本主义、资本家,其实既不是我们从教科书里学到的那些概念,也不是自由主义话语体系里的概念。比如拉詹&津佳莱斯的《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》,书名就很容易被误解,但其实,这本书更准确的名字应该是“开放秩序及其敌人”


▲《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》书影


开放秩序与封闭秩序最大的不同在于:开放秩序是以个人为单位的。因此,开放秩序首先是对内开放,是对个人权利开放。


开放秩序将经济、政治、社会三大机会对所有个体尽可能平等的开放,尽管机会依然有限,但“机会向才能和美德开放”是开放秩序的基础规则。



对人类历史秩序的新分类


在今天,无论思想家、政治家还是普通人,都希望活在开放秩序之中。然而,残酷的现实却是——在人类步入文明后的大部分时间内,我们都活在封闭秩序之中。


所有国家几千年的社会转型,不过是从封闭走向半开放,从半开放走向开放。但时间之漫长,过程之反复,失败之频繁,原因又何在?


如果从思想资源看,其核心原因往往在于错误的哲学观、错误的思想推演出来的对社会秩序的错误想象。因此,对人类历史秩序更需要超越意识形态、超越直接情感的分类——


无论是上个世纪下半叶,波普尔等思想家对开放社会底层逻辑的研究探索;还是最近20年,以拉詹、津佳莱斯、约翰·格雷等为代表的政治学家、经济学家的著作,都构成“封闭-开放”秩序这一人类秩序全新分类的重要理论来源。


拉詹&津佳莱斯在《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》中,重新阐释了“人类秩序的脆弱本性”:资本主义的问题,从来不是市场“太自由”,相反的是,它极为脆弱——原本受益于它的大资本家,常常与政治强人勾结,形成既得利益集团,导致阶层固化,让自由竞争难以维系。像这样一针见血揭破“人类秩序规则”的例子,在这本书中俯拾皆是。


“资本主义与乌托邦研究”三书与《开放社会及其敌人》,向人们警示了当今政治与社会发展过程中,出现的一种政治妄想和新的乌托邦空想。现代政体与人性的缺陷,时刻催生出激进的乌托邦倾向,那诸多空洞的许诺——渴望实现尽善尽美的社会、消灭一切差异……才是人类秩序演变一再停滞,甚至倒退的根源。

 

世界正在发生巨变的今天,尤其对于正处半开放秩序转型之中的国家来说,未来是封闭秩序卷土重来,还是开出开放秩序的文明之花?答案并不确定,这取决于我们的观念——对人类秩序本质的认知与接受程度。


为此,先知书店诚挚推荐:拉詹&津佳莱斯《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》、“资本主义与乌托邦研究”三书,以及波普尔的《开放社会及其敌人》,分别从经济、政治、社会三个层面全面厘清开放社会的思维方式与观念地基。其中“资本主义与乌托邦研究”三书与《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》为先知书店独家·绝版复活,三本书,洞悉一种重新理解复杂世界背后的核心冲突的思维方式,识图扫码,即可一键收藏,赞赏原创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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